依據中華民國環境職業醫學會「職業醫學科專科醫師甄審原則」及「繼續教育積分認證辦法」修正相關FAQ
2024.12.13
Q1:學會為何於此時進行積分轉換?
A :因應衛生福利部於民國113年9月20日公告新版「職業醫學科專科醫師甄審原則」之規定修訂「繼續教育積分認證辦法」,並進行積分轉換。
Q2:依據新的規定,職業醫學專科醫師證書效期展延需要多少繼續教育積分?
A :依據衛生福利部公告之最新「職業醫學專科醫師甄審原則」,證書效期展延積分由300分下修至108點。
Q3:新版甄審原則公告前已取得的繼續教育積分將如何轉換?
A :新版甄審原則公告前已取得的繼續教育積分以1:1換算為新積分,上限為108點。
Q4:學會的年度學術研討會,積分數如何計算?
A :依據新版甄審原則之積分認證規定,年度學術研討會的積分是每小時2點,理論上如果每年皆全程參與學會的年度學術研討會,取得之積分數應足以換照(展延)。
Q5:醫院舉辦的職業醫學科例行教學活動也可以申請積分數嗎?
A :依據新版甄審原則之積分認證規定,須為職業醫學科專科醫師訓練醫院舉辦之職業醫學科例行教學活動才能申請積分數。
Q6:新版甄審原則之積分認證規定還有什麼特別需要注意的地方嗎?
A :依據新版甄審原則之積分認證規定,六年中連續任二年之積分不得為零點及每年積分上限為48點,請職業醫學科專科醫師夥伴們特別注意,因為此項是由醫事司勾稽,如違反此規則無法時光倒流回去取得積分,恐造成無法換照(展延),需特別注意再注意,六年中連續任二年之積分不得為零點。因考量專科醫師過去學分之累積已成形無法再改變,114年2月前換證之會員,衛福部尊重學會可依照舊學分制度給予換證,114年3月1日起換證之會員除了積分應達108點之外,其他規則也需要依循新的甄審原則辦理換證事宜。